来源:钟山法院
根据工作需要,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1名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1.从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提押、看管、庭审值庭工作;
2.协助业务庭做好送达、财产保全、执行工作;
3.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,处置突发事件,维护法院正常的办公秩序;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(一)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组织纪律性强,服从安排;
2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质量的服务意识,无不良嗜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;
3.男性,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8年10月16日—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),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身高在165CM以上;
4.学历要求: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公安专业、法学专业、退伍军人、体育特长生等优先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聘用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、检察院辞退的;
3.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4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得出结论的;
5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品行不端,且造成不良影响的;
6.其他不适宜担任编制外工作人员情形。
三、薪酬待遇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费,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负担。差旅费报销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,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。
四、招聘程序(一)报名:
采用网络方式报名,不组织现场报名。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。请考生将考生将报名表(见附件)、身份证、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材料发送至邮箱:zsfyzzb@163.com。
联系电话:0774-8972363。
(二)资格审查:
由钟山县人民法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、真实有效,有弄虚作假、隐瞒事实行为的,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,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(三)考试:
采取面试、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考,我院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人员名单,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。初审未通过者,不再另行通知。其他未尽事宜由钟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(四)体检及考察:
1.体检。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。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,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。
2.考察。体检和考察同时进行,由本院确定考察人员,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,重点审查拟聘用人员的个人诚信状况、有无犯罪、现(原)工作单位表现等方面。
(五)聘用
实行聘用制度。法院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岗位工作,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,与钟山县人民法院签订《聘用合同》。在聘期内必须服从工作安排,如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,随时解聘;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需续聘的,经考核合格后,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。合同期间如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,可解除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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