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
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,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,推进平安昭平建设,根据《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6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,基层派出所6名。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热爱公安工作;
(三)一般为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(即1993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)的公民。基层派出所勤务辅警职位、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,以及具有排爆、散打、射击、游泳等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以放宽至35周岁(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
(四)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;
(五)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用资质、专业技能;
(六)身心健康,无既往病史,心理素质好;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收调查的;
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.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、盗窃、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;
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9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、行贿受贿、泄露国家秘密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、党纪政纪处分的;
10.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11.全日制在校生;
12.属贺州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;
13.现役军人;
14.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。
二、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
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原则。按发布招聘公告、现场报名、现场资格审查、体能测评、上机考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环节进行。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、上机考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,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。
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退役士官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。
三、报考程序
(一)岗位查询
报考人员自2023年6月1日起,可通过互联网“昭平在线”、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zpol.cn)的“通知公告”栏目或“昭平公安”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《职位计划表》(附件1)等相关招聘信息。
(二)现场报名
报名方式:1.报名时间:2023年6月1日至6月15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5:30—18:00。(节假日及双休除外)2.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: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(昭平县昭平镇兴安路13号;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7楼707室),联系电话:0774-6697667。
3.报名要求:
(1)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(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)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,填写提交《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贴好相片。(2)报名时所填报、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09〕126号)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(三)资格审查
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其中,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,并在《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》签署初审意见。
四、体能测评
(一)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:2023年6月15日(周四)上午9:00开始,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。
(二)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,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;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、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,应当放弃参加。人选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。
请各考生持身份证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8:3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。
(三)体测项目和标准
参照《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1〕48号)的项目及测试规则,结合《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》成绩标准,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:
男子组:
项目 |
标准 |
|
30岁(含)以下 |
31岁(含)以上 |
|
10米×4往返跑 |
≤14′0 |
≤14′3 |
1000米跑 |
≤4′40′ |
≤4′50′ |
纵跳摸高 |
≥265厘米 |
女子组:
项目 |
标准 |
|
30岁(含)以下 |
31岁(含)以上 |
|
10米×4往返跑 |
≤15′0 |
≤15′3 |
800米跑 |
≤4′35′ |
≤4′45′ |
纵跳摸高 |
≥230厘米 |
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。(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,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)
体能测评项目中,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,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,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。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》。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。
五、机试
(一)考试范围主要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。具体内容见《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》(附件3)。
(二)机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,统一组织,分组实施,电脑随机出题,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,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45分钟。机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安局划定,最低分不得低于70分,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。
(三)机试时间:2023年6月16日(周五)上午9:00。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机试考试。
(四)考试地点:昭平县公安局七楼。